民法典用上调解桌 东安法理情结合快速化解孩童失火赔偿纠纷
2026-09-18 10:56:1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 | 点击量:533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陈君林 邓忠宝)9月13日下午2时许,东安县白牙市镇舜皇大道一栋5层居民楼楼顶突发火情,周边居民发现后迅速扑救,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,但楼顶搭建的雨棚、堆放的木料等可燃物品大多被烧毁,房主罗某平白蒙受了不小损失。

事后查明,火情是两名未成年孩童玩火不慎引发:五楼租户何某7岁的小儿子,和邻居伍某家8岁的儿子当天结伴跑到楼顶玩耍,不慎点燃了堆放的易燃物引发意外。长期居住在长沙、整栋楼都对外出租的罗某得知情况后,专程赶回东安找两名孩子的家长协商赔偿,没想到三方一碰头就吵得不可开交:罗某要求对方足额赔付全部损失,两名孩子的家长则认为孩子年纪小不懂事,且楼顶长期无人管理、易燃物随意堆放,房主本身也有责任,不愿全额承担赔偿,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,矛盾随时可能升级。

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白牙市镇政府、城东派出所第一时间主动介入,指派调解员陈君林、唐开云联合社区民警共同开展调解,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。

调解过程中,工作人员没有“和稀泥”,而是法理情理双管齐下:一方面对照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相关条款,向两名孩子的家长明确说明,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负有法定赔偿责任,同时当着三方的面逐项核对烧毁物品的购买凭证、市场造价,把罗某的实际损失算得明明白白,既不让房主“漫天要价”,也不让家长赔得“糊里糊涂”;另一方面也给双方搭台阶,劝说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,各退一步才能不伤和气,同时也向罗某点明,他作为房主长期未对楼顶公共区域进行管理,对堆放的易燃物没有及时清理,确实存在管理疏漏,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

经过前后3轮面对面调解,仅用48小时,三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赔偿方案,赔偿款当场兑现。拿着赔偿款的罗某坦言,本来以为这事要闹到法院才能解决,没想到不到两天就落定了,“既讲规矩又通人情,这个结果我心服口服”,两名孩子的家长也卸下了心理包袱,三方当场握手言和。

这起意外纠纷的快速化解,正是东安县基层治理靠前服务的鲜活案例。近年来,该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推动政法力量下沉到网格、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,对苗头性纠纷第一时间介入调处,今年以来全县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7.1%,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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